遂溪县法院近日以交通肇事罪,判处渝湛高速“1·7”特大交通事故(详见本报1月7日、8日报道)肇事司机冯学艺有期徒刑6年。 今年1月7日凌晨1时多,冯学艺驾驶桂A18716号大型卧铺客车乘搭57人,途经渝湛高速公路湛江市遂溪县洋青路段时,与冀RN070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碰撞后车辆失控,冲入对面车道再次与正在行驶的粤C50821号大型卧铺客车发生碰撞,造成12名乘客死亡,45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车主及被告人已付清所有赔偿款,总金额为3722995元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冯学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但其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,并积极协助赔偿所有死伤者的经济损失,取得受人的谅解,酌情从轻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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